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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二]“系小子”弗兼与也[六三]“系丈夫”志舍下也[九四]

2022-12-04 14:04:34 发布 浏览 765 次

[六二]“系小子”,弗兼与也。

[六三]“系丈夫”,志舍下也。

[九四]“随有获”,其义“凶”也。“有孚在道”,“明”功也

[九五]“孚于嘉吉”,位中正也。

[上六]“拘系之”,上穷也。

渝:改变。《象传》是说,官有所变,因其顺从正道,故能吉利。出门社交之所以“有功”,是由于不失正道。

兼与:犹兼有。《象传》是说,“系小子”之所以“失丈夫”,是因为二者不能兼而随之。

志舍下:志在舍下而从上。传意:其所以“系丈夫”而“失小子”,在于舍下而从上。

随而轻易有所获,本身就含有“凶”义。在途中获得俘虏,是明察之功。

“孚于嘉,吉”,是因九五其位中正。

上六之所以被“拘系之”,那是由于它随从至极,陷于困境。

《象传》认为,当上下不能兼而“随”之之时,应舍下而从上。同时,“随”应当适可而止,随从到极端,不问是非,就会穷困,走向反面。

蛊(巽下艮上)

蛊:元亨。利涉大川,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

初六:干父之蛊,有子,考无咎。厉,终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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